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第十七條規定“建設單位應當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,編制驗收報告,除按照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”,根據《關于發布<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>的公告》(國環規環評[2017]4號)文件第十一條規定,驗收報告編制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,公開驗收報告,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。 揚州華瑞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年產2000萬件金屬工藝品、30萬平方米玻璃工藝品項目廢水、廢氣及噪聲環境保護驗收已于2020年8月24日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,并取得驗收組驗收合格的意見,現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、驗收意見予以公示。具體情況如下: 一、項目基本概況 項目名稱:揚州華瑞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年產2000萬件金屬工藝品、30萬平方米玻璃工藝品項目; 建設單位:揚州華瑞金屬制品有限公司; 建設單位地址:寶應縣安宜鎮工業集中區蘇中北路58號; 建設內容:年產2000萬件金屬工藝品、30萬平方米玻璃工藝品。 環保審批情況:2019年12月,委托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《揚州華瑞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年產2000萬件金屬工藝品、30萬平方米玻璃工藝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》,2020年1月7日取得了揚州華瑞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年產2000萬件金屬工藝品、30萬平方米玻璃工藝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,批復文號為揚環審批[2020]01-1號。 投資情況:3500萬元;環保投資:64萬元,約占投資總額的1.83%。 驗收范圍:本次驗收范圍為揚州華瑞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年產2000萬件金屬工藝品、30萬平方米玻璃工藝品涉及的廢水、廢氣及噪聲污染防治設施(不含噴漆工藝)。 二、項目變更情況 在實際項目建設過程中,發生以下變動: 與環評對照,(1)環評中切割工序無組織排放,變更為通過風機接入拋丸廢氣處理設施(布袋除塵)一并處理;(2)打磨機增加2臺;(3)危廢庫由3間調整為2間,面積由48+12+48m2調整為48+48m2。依據《關于加強建設項目重大變動環評管理的通知》(蘇環辦﹝2015﹞256 號)的規定,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。 三、驗收監測情況 2020年7月26~28日、8月8~9日,江蘇邁斯特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揚州華瑞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年產2000萬件金屬工藝品、30萬平方米玻璃工藝品項目進行了驗收監測,驗收監測結果表明符合竣工驗收條件。 四、公示信息 公示內容:驗收監測報告、驗收意見、驗收簽到表; 公示時間:自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;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內,如對該項目環保驗收事宜有異議的,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、電話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反饋。 五、建設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:王主任; 聯系電話:15895743001; 郵箱:wanghaiyun@orientopmetal.com 華瑞金屬--廢水廢氣噪聲--公示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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